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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項目建設期與運營期銜接的關鍵事項淺析

2014年,隨著《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指導意見》(發(fā)改投資〔20142724號)、《財政部關于印發(f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試行)的通知》(財金〔2014113號)等政策的發(fā)布、執(zhí)行,PPP項目得到了加速發(fā)展。根據財政部PPP綜合信息平臺公布數據,截止到2021年底,PPP中心管理庫有10164個項目,總投資約15.96萬億元;其中處于執(zhí)行階段有7671個項目,總投資約12.66萬億元。以上數據表明越來越多的PPP項目將從建設期跨入運營期,本文將就PPP項目在該銜接階段的關鍵事項進行梳理。


一、運營方案

鑒于PPP項目建設期一般在2年到5年之間(部分項目建設期達到8年),實施機構或項目公司可編制運營方案來指導PPP項目從建設期進入運營期的整體運作,一方面可協助新接手項目的政企雙方負責人或經辦人快速全面地掌握項目情況;另一方面通過編制運營方案來系統地梳理項目進入運營期的關鍵事項,有助于順利推動PPP項目進入運營期。

運營方案作為PPP項目結束建設期進入運營期的整體指引文件,應包括如下內容:


以上內容在運營方案中明確后,通過政企雙方協商一致并簽署《PPP項目合同補充協議》《委托運營協議》予以確定。

備注:運營方案可適當增加操作(流程圖僅為示意),用以指導政企雙方一步步有條不紊地進入運營期。


操作流程圖(第三方運營公司為例)

二、建設期績效考核

財辦金〔201792號文出臺以前,很多PPP項目缺乏建設期績效考核。盡管《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項目績效管理操作指引》(財金〔202013號)約定,本指引施行前已發(fā)布中標通知書的項目,沿用采購文件或項目合同中約定的績效評價指標及結果應用等條款,按照本指引開展績效監(jiān)控、績效評價相關工作,績效目標與績效指標體系不完善的,可參照本指引進行補充完善。

但鑒于PPP模式政策多變,以及2017年以后實施的PPP項目都按照《關于規(guī)范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綜合信息平臺項目庫管理的通知》(財辦金〔201792號)規(guī)定,建立項目全生命周期的績效考核機制。


在運營方案中,對缺乏建設期績效考核的項目,政企雙方可完善建設期績效考核。新增的建設期績效考核為補充機制,政企雙方通過協商達成一致。

三、運營方式

一般項目的運營方式包括兩種:項目公司自運營、項目公司采購第三方運營公司提供的服務。項目公司可根據公司自身運營維護能力、團隊素質、公司資質等條件選擇是否自運營;若項目公司不自運營時,可通過采購確定有運營資質或者運營能力的第三方運營公司來負責項目具體運營維護工作。

項目公司采購第三方運營公司的,應負責編制采購方案(包括運營公司的遴選方式、資格條件、業(yè)績要求等);采購方案報實施機構同意后,項目公司作為采購人進行項目運營維護服務采購;項目公司將中標結果報實施機構備案,中標人擔任本項目的運營公司,并與項目公司簽署《委托運營協議》。

若采用第三方公司運營的,應提前在運營方案中設置好實施機構、項目公司、運營公司三者之間的監(jiān)管和協調機制,并通過《PPP項目合同補充協議》《委托運營協議》的條款約定來實現有效監(jiān)管。

四、付費機制

PPP項目合同》約定的運營補貼一般分年初付費、年末付費兩種方式,但不論是何種模式,實施機構應該在進入運營期前將當年的運營補貼報政府納入部門預算中。實操中,很多PPP項目由于政企雙方對運營補貼金額認定不一致,導致項目進入運營期暫緩。為了讓PPP項目順暢地結束建設期進入運營期,項目公司應當在建設期結束前半年內,協請實施機構對運營補貼測算的基礎條件進行確認,測算出運營補貼后,編制運營補貼費用支付申請報告,請實施機構認可。


運營方案還應就運營補貼具體支付時間進行初步約定,待政企雙方協商一致后,在《PPP項目合同補充協議》中進一步明確。

五、運營期績效考核

通過對《PPP項目合同》的梳理及補充完善,在運營方案中明確PPP項目運營期績效考核的工作小組、考核方案、考核方式等內容,使得PPP項目一進入運營期,績效考核小組即可按照計劃開展績效考核工作。待運營期滿一年,明確當期績效考核結果,以確定當期的運營補貼金額。通過對《PPP項目合同》的梳理及補充完善,在運營方案中明確運營期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包括績效考核后運營補貼差額的處理方式、處理時間等)。

六、結語

本文對PPP項目結束建設期進入運營期的關鍵事項進行了梳理,政企雙方可在項目進入運營期前的半年內提前完成上述工作,以便順暢快速地推進PPP項目進入運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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